驾考知识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72号)第三十二至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八条规定 科目一 考试内容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:道路通行、交通信号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、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 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。 科目二 2、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; 3、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。 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: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、通过单边桥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、限速通过限宽门、通过连续障碍、百米加减挡、起伏路行驶。(根据所报考驾驶证类型考试项目略有不同) 合格标准 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,考试大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,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,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。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考试内容 科目三 1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;2、遵守交通法律、法规的情况; 3、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; 4、正确使用灯光、喇叭、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; 5、正确观察、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; 6、安全驾驶行为、文明驾驶意识。 考试项目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:大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、起步、直线行驶、加减挡位操作、变更车道、靠边停车、直行通过路口、路口左转弯、路口右转弯、通过人行横道线、通过学校区域、通过公共汽车站、会车、超车、掉头、夜间行驶;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,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。 大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,其中初次申领城市公交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,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,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。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。不进行夜间考试的,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。 对大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,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、隧道、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。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,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。 合格标准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,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。 安全文明驾驶考试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,并非单独的科目,在通过了科目一至科目三的考试后,就可以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,考试合格后,可以领到驾驶证。 考试内容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: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、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、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、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、伤员急救知识等。 合格标准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,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。 |